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吳劭萱的意見

我個人認為臉書的普及 讓許多人對於臉書有相當的瞭解和習慣
但就像許多發生過的問題一樣
按讚的人被告
基本上
我想 只要是因為按特殊文章讚 就是在臉書使用讚的地方上理解不明
不然就是恣意隨便 成了習慣
對於這樣的人們
我認為對於一些事情的判斷已經失去了正當心情回應的能力
對我來說
他們等同失去表達能力

另一種狀況同李懿真的說法
或許是真的有人這麼認同一個爭議文章的觀點
那就另當別論了

前者我不認為有必要定罪
後者以及文章發佈者 我認為是有必要討論的
同李懿真

李懿真的意見

我覺得有沒有罪是很難定義的
因為無法得知按讚的動機
像有些人是隨手按
有些人不是
而當你要把他們相提並論時
對他們來說很不公平
所以
我覺得審案時
應該要根據使用者的習慣去判定
按讚的人不一定有罪
但發文的一定有罪

小檔案︰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Cyberbullying)是網路發達後的產物之一,行為包括在電子郵件中寫髒話,或是透過即時通對話,不時地傳送凌辱性的字眼騷擾他人。去年英國一項研究發現,該國每十名青少年中,就有一人曾收到網路惡霸發送的威脅性電子郵件或難聽謠言欺凌。
美國也有研究指出,受到網路匿名性的影響,不少網友平時可能是乖乖牌,但是一上網卻搖身成為欺凌他人的惡霸,單以去年為例,有四成二的美國學生當過網路霸凌。

小法典︰觸法? 視內容而定



「網路霸凌」的行為是否觸法,必須視留言內容而定,刑事警察局認為,假如是單純的騷擾,例如嘲笑人個子矮、長相醜,而且只要沒有將這些內容發表在公開討論區上,並沒有違法。
但若留言的內容,已足以讓當事人感到名譽受損,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一○條誹謗罪,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假如當事人對內容有心生畏懼的感覺,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五條妨害自由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若情節嚴重,則違反第三四六條恐嚇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記者黃敦硯)

網路霸凌 校園新惡霸


〔記者袁世忠/綜合報導〕校園霸凌一直是許多師長、教育團體憂慮的問題,不過,根據一項美國調查發現,隨著網路發展,有三分之一的美國青少年在即時通訊、社交網站中,遭到同儕的霸凌行為,「網路霸凌」似已悄悄地取代校園霸凌。
根據美國威斯康辛大學的調查顯示,有十二點六%的受訪者曾接到威脅其生命之類的訊息、五%表示對自身安全感到害怕。而網路霸凌男女比例幾乎差不多,大約有三十八點三%的女生,和三十四點四%的男生會做這種事情。
調查也指出,女孩間的網路霸凌往往更狡猾、更具殺傷力、迂迴。她們常用的羞辱性字眼是「肥仔、醜八怪、潑婦、妓女」等,而且還會散佈謠言和謊話。
這些現象曾經導致自殺的情形:在二○○五年,一名住在佛羅里達州的十五歲男孩,因為受不了在網路上被騷擾了兩年,自殺尋求解脫。
網路霸凌在台灣也發生過不少案例,有些用留言癱瘓對方部落格留言版,有些則是以辱罵信件塞爆對方信箱。今年年初,有名員警因為偵辦大學生網路性交易案,結果遭到對方冒名四處留言辱罵長官、挑釁黑道,並留下聯絡方式,還把警員的相片亂改後,張貼到色情網站等。
台灣最大的批踢踢BBS站新聞部長高嘉瑜表示,雖然擁有超過六千個看板,但是在版主們的管理下,只要貼文出現惡意騷擾、攻擊的文字,就會立刻處理,因此沒有發生重大的霸凌事件。另外,還有恨板供網友發洩不滿,只要沒有貼出真實的個人資料,站方都不會干預。
提供部落格、家族、貼圖、拍賣等多項服務的PCHome公關副理曾淑華也指出,這類行為通常會伴隨著侵犯隱私、誹謗,因此一旦接獲網友投訴,站方會先檢視是否有違法之虞,再決定是否取下。
曾淑華建議,網友一旦遇到這類行為,不論是否提出告訴,都應該先保存證據,其次可以向網站、平台管理員申訴。至於預防的作法,以新聞台、部落格為例,因為這些騷擾者的留言,往往刪除後,對方又會重複貼,因此消極的可以關閉留言功能,也可以設置密碼,供親朋好友使用。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個案研討會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教育部100年9月16日臺軍(二)字第1000151541號函修正「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辦理。
貳、目的:
藉由個案分析、研討、座談等方式,使與會各級教育工作人員瞭解防制校園霸凌輔導管教方法與相關法律責任,並集思廣益尋求有效防制因應之道,使校園霸凌防制實務工作與學術理論間達到經驗傳承與相互交流,增進防制校園霸凌防制相關知能。
參、實施時間: 100年10月21日(上午9時至下午18時30分)。
肆、實施地點國立中正大學大禮堂國際會議廳(校區位置如附圖)
伍、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
陸、參加人員:請依分配表薦派人員與會,分配表如附表1。
一、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暨本部各業管單位計42名。
二、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業管單位主管、承辦人計43名。
三、各級學校校長、學務(輔導)主任、教師人118人。 (國中小校長、學務(輔導)主任、教師請縣市教育局(處)薦派,統一報名;高中職校校長、學務(輔導)主任、教師請中部辦公室推派並統一報名) 。
四、縣市聯絡處督導(助理督導)暨教官47人 (由各縣市聯絡處統一報名) 。
柒、研習課程:課程課程安排詳如附表2。
一、校園霸凌個案與學生重大偏差行為之防制與處理(2節課)。
二、霸凌個案親師關係處理原則及技術(2節課)。
三、個案處理座談討論(一):網路霸凌個案之處理流程、網絡連結技術及評估處遇 (1節課)。
四、個案處理座談討論(二):言語及關係霸凌個案之處理流程、網絡連結技術及評估處遇(1節課)。
五、個案處理座談討論(三):學生重大偏差行為網絡連結技術及評估處遇(1節課)。
六、綜合座談暨結業式(1節課)。
捌、報名網址:統一採網路報名方式,請即日起至10171700前,於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反霸凌專區/最新消息/防制校園霸凌個案研討會項下報名。(網址http://140.111.1.88/regbook/2011bullymeeting)
玖、一般行政:
一、研習人員由承辦單位提供中、晚餐服務,請各單位給予公(差)假並依規定核報差旅費。
二、研習當日備有交通車接駁往返,請於報名時註記報到交通方式。
  (一)臺鐵嘉義站:10月21日上午8時10分。
  (二)臺灣高鐵嘉義站:10月21日上午8時10分。
三、為落實終身學習精神,本次參加研習人員發給7小時學習時數及研習證明。
四、本研習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本部決定活動停止或延期。
拾、研習聯絡人:
一、國立中正大學王淑惠小姐。地址: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電話:(05)2720411#26301。
二、教育部學生軍訓處顏家棟教官。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72號4樓。電話:(02)7736-7919,傳真號碼:(02)3343-7920。
拾壹、本計畫奉核可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1: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個案研討會各縣市員額分配表
序號
縣市名稱
研習員額
教育局處
高中職校校長、學務(輔導)主任、教師
縣市聯絡處
(軍訓室)
主管業務主管、承辦人
國中小學校長、學務(輔導)主任、教師
1
臺北市
2
4
3
3
2
新北市
2
4
3
3
3
臺中市
2
4
3
3
4
臺南市
2
4
3
3
5
高雄市
2
4
3
3
6
桃園縣
2
4
3
3
7
苗栗縣
2
2
3
2
8
新竹市
2
2
3
2
9
新竹縣
2
2
3
2
10
苗栗縣
2
2
3
2
11
南投縣
2
2
3
2
12
彰化縣
2
2
3
2
13
雲林縣
2
2
3
2
14
嘉義縣
2
2
3
2
15
嘉義市
2
2
3
2
16
屏東縣
2
2
3
2
17
基隆市
2
2
3
2
18
宜蘭縣
2
2
3
2
19
花蓮縣
2
2
3
2
20
臺東縣
2
2
3
2
21
澎湖縣
1
1
1
1
22
金門縣
1
1
1
0
23
連江縣
1
1
1
0
合計
208
1.    教育局處除承辦科組主管及承辦人外,請再推薦所屬國中小學校長、學務(輔導)主任、教師與會,並請以縣市為單位報名。
2.    高中職校校長、學務(輔導)主任、教師部份請中辦室推薦並報名。
3.    教育局軍訓室暨各縣市聯絡處,請推薦所屬助理督導暨優秀教官參與。
4.    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暨本部與會人員控管42名,若有餘額於會前再開放自由報名。
 




附表2: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個案研討會議程

日期:民國100年10月21日(星期五)     地點:國立中正大學大禮堂國際會議廳
時間
主持人
活動內容
主講人
09:00-09:30
報到
09:30-10:00
吳志揚
國立中正大學
校長
開幕典禮、貴賓致詞
教育部軍訓處處長                        王福林
國立中正大學副校長                      郝鳳鳴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院院長                林明地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所長              鄭瑞隆
10:00-10:20
茶敘
10:20-11:50
吳志揚
國立中正大學
校長
專題演講(一):
校園霸凌與少年犯罪防制
蔡德輝
銘傳大學
社會及安全管理系
講座教授
11:50-13:30
午餐休息
13:30-14:30
王福林
教育部軍訓處
處長
個案處理座談討論(一):
網路霸凌個案之處理流程、網絡連結技術及評估處遇
鄭瑞隆
陳慈幸
曾淑萍
邱獻輝
主管機關代表乙名
14:30-15:30
郝鳳鳴
國立中正大學
副校長
個案處理座談討論(二):
言語及關係霸凌個案之處理流程、網絡連結技術及評估處遇
曾華源
許華孚
戴伸峰
林滄崧
主管機關代表乙名
15:30-15:50
茶敘
15:50-16:50
施慧玲
國立中正大學
國際交流中心
中心主任
個案處理座談討論(三):
學生重大偏差行為網絡連結技術及評估處遇
陳美燕
鄧煌發
林明傑
楊曙銘
主管機關代表乙名
16:50-18:10
鄭瑞隆
國立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所所長
專題演講(二):
霸凌個案處理之親師關係與人本思想
馮喬蘭
人本教育基金會
副執行長
18:10-18:30
王福林
教育部軍訓處
處長
綜合座談
鄭瑞隆
黃敏偉
潘雅惠
許文娟
林文虎
賦歸
 
※表內與談及住持參與人員因應講座及其他因素考量,得由主辦單位實施更動或調整。

附圖:國立中正大學研討會辦理地點位置圖
 
活動類別:研習
主辦單位:教育部

[新聞] 保全男臉書恐嚇丁國琳 2網友按讚同被函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721/133542 

2012年07月21日20:20 

今年6月13日在醫院擔任保全員的男子蘇明建(40歲),在藝人丁于潔(原名丁國琳)粉絲臉 
書上PO文「對了,多注意你的女兒安全,不要學姓白的,我不想在處理一次」,文中充滿 
恐嚇意味,另外二名粉絲林雅鈴(29歲,台中縣人)、王佑甯(18歲,台中市人),接著也在 
丁的臉書上,對此文章按「讚」,丁國琳不知蘇所說的姓白,是否就是指「白曉燕案」, 
且蘇男事後又後續留言,「希望你不要讓我生氣,不然會發生什麼事我也不知道。如果你 
堅持提告,我不反對,因為我同樣也有我的想法與作法」。 

丁在心生恐懼之下報案,對該三名粉絲提出告訴;警方循線通知蘇等三人到案說明;訊後 
依妨害自由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